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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一些相关要求

更新时间:2021-12-09   点击次数:648次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简单来说它是一种辅助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作业的消防系统。其主要功能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条件,利于逃生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看清前方的道路做到安全疏散。现在城市的大型建筑是越来越多,这些建筑的内部结构是比较复杂的,相对人员的密集程度也是很高的。火灾一旦发生,若没有正确的疏散引导路线的话,很容易造成混乱,而危机人身安全。对于这是现象,人们设计出了这种系统。
  本文就对此系统的一些相关要求进行说明:
  1、应急转换时间: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2、应急工作时间:
  不同场所应急时间不同,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
  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
  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构成标志的标志灯,表面亮度不能小于50cd/m2,亮度不能大于300cd/m2;
  4、光通量:
  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能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50lm(流明);
  5、系统自检:
  系统主电持续工作48h后每隔(30±2)d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系统主电持续工作每隔一年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在实时监控和在发生火警后,系统能够实现启动应急照明预案和疏散指示预案的功能。并可通过矢量图,直观、准确地显示出发生火警的具体位置。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